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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必看政策

发表时间:2024-09-04 10:49:55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开展,助力中小企业融资纾困。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确保有预算再采购,杜绝无预算先采购;严格督导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杜绝人为干预或无故拖延支付资金;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指导,定期调度实际执行情况,及时了解银企对接需求,协调解决融资难题。

各级采购人要依法按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做好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工作;鼓励引导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给予账号修改和锁定等必要支持;不得干预供应商选择金融机构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不得对合同融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予以差别或歧视待遇。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在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中显著位置列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主动对项目参与供应商宣传推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在本代理机构场所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不得对合同融资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予以差别或歧视待遇。

《通知》指出,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保障机制,维护供应商融资权益,提升金融机构融资效能,助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普惠发力。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活动中存在不配合、不合规行为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金融机构、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约谈提醒,并纳入相关诚信评价体系,在监督检查或考核评价中予以体现,对金融机构进行虚假宣传或违背服务承诺开展融资的,取消其业务办理资格。

知识拓展

为了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2020年1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提出,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此后,各地区纷纷发文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活动。

以下是2023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等部委及部分地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相关政策,供参考


来源:中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