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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复审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4-08-02 13:23:46

协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文件要求及省专家库房建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复审审查要点,重新整理以下内容以供各位评标专家学习参考:

原申请表及其他附件材料都需要保留,不删除误删后需补充上传删除文件,同时本人出具说明文件说明删除原因,签字并加按手印后一并上传

需要上传新的个人申报信息表,新表有变化,请注意甄别,不得上传原申报表

社保证明不少于3个月,原则上传至行业信息附件处。

(四)本次复审过程中退休专家上传的个人申报信息表原则上需要原工作单位(退休证注明的工作单位)盖章,如特殊原因(公司注销、机构撤销等)由专家本人出具说明文件(并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页截图或相关机构管理单位出具的文件),签字并加按手印后上传至专家库系统附件中。

(五)执业资格注册信息除上传注册证书清晰扫描件外,还需要上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其他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平台网站完整截图,必须体现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单位、注册专业及有效期、电脑桌面的日期和时间等。

个人申报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专家库系统中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需要保持一致,要求填写规范名称,不得简写。

(七)个人申报信息表中的工作经历与专家库系统的工作经历需保持一致,不得漏填。

(八)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专家,原则上需要社保缴纳单位出具盖章说明文件,如特殊原因(中央驻鲁单位等)不具备盖章条件,可由工作单位出具盖章说明文件,并需专家签字并加按手印,连同参保证明一同上传。

(九)退休人员,工作单位应同退休证工作单位信息一致。被返聘的,返聘情况在工作经历处列明,包括返聘单位、时间、从事具体工作,同时上传返聘合同。退休超过3年的评标专家如无返聘经历,从业年限需重新计算,必须满足中级职称从业满10年,高级职称从业满8年,本次复审对应为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专家。

(十)所有在库专家复审均为居住地审核,省内工作单位注册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异地工作证明;省外工作单位需在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申请人在其分支机构(办事处)长期工作的,视为符合标准。其中,长期是指持续在该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十一)复审信息被退回的,请查看退回原因,按要求进行修正。如有疑问可根据系统反馈的具体审核人员,拨打退回单位审核咨询电话联系。

 

附件:各市住建系统审核咨询联系电话附后。

 

附件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咨询电话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1-61378617

青岛市住建局招投标监管处:0532-85066759

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园林绿化专业):0532-88011939、88011790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0533-2302892

枣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0632-8665616、8665618

东营市招标办:0546-8319577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5-6908395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6-8501059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7-7817172

泰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导服务中心:0538-6289169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31-5232593

日照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0633-7979302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招标投标科:0539-8112998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4-2239652

聊城市招标办:0635-8492922

滨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0543-3066960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30-538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