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5-06 13:40:52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法治思想贯穿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在全市率先设立公职律师,让法律人才参与交易过程,规范交易行为,营造了“阳光、透明、高效、法治”交易环境。
鱼台分中心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公职律师设立方面建章立制,制定了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两个文件,做好筑巢引凤基础工作。2023年,中心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名在编人员,通过参加山东省两公律师培训,向山东省司法厅成功申领了公职律师证书。
一年来,中心公职律师为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共计6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次;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材料的起草、申报和修改工作,制定《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暂行办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修订完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制度、服务重点项目实施办法等3个制度性文件,切实用“法治蓝”为公共资源交易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