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1-08 15:25:38
近年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对标先进,紧紧围绕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并贯之以“五个持续用力”的创新举措,狠抓落实,有利助推了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在提升电子化水平上持续用力。一是在各交易领域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模式,取消纸质投标文件。实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远程解密、唱标单远程展示、评审系数随机抽取、开标结果在线确认、远程询标互动、开标过程在线同步观看等功能;二是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实现信息发布、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开评标、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让数据跑路代替人工跑路。三是CA数字证书跨平台、跨区域、跨部门互认。对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实现CA证书全省跨平台、跨区域互认。四是上线运行济宁“云视通”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见证平台。实现由传统“人工见证”向“数字见证”的转型升级,有效发挥见证服务“传感器”和“报警器”作用;五是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开发专家就近参评协调系统,实现市与县、县与县之间远程异地评标场地预约、专家就近选择评标地点、评标专家共享、远程调控常态化。2021年完成与潍坊市、威海市、滨州市的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六是上线“标立通”微信小程序。打破时间和空间限制,实现随时随地虚拟版数字证书办理、招投标文件签章、自动投标文件加解密等操作。七是搭建行政监管平台。并与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信息实时推送、数据实时保存,确保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八是推动实现项目信息多部门共享。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服务系统、监督系统的对接,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涉及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规划等项目信息进行推送,实现了项目审批、招标备案等环节协同联动、信息共享。
在降低交易成本负担上持续用力。一是取消招标文件工本费、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收费;二是拓展投标保证形式。推广保函形式替代现金保证金,利用“互联网+招标采购+金融服务”优势,创新线上保函提交形式,实现申请即出单的“秒办”服务,提高退付效率,着力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三是减轻中小投标企业负担。落实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鼓励政策,给予小微企业一定的价格得分优惠。鼓励招标人减免中小企业的投标保证和履约担保;四是根据交易主体诚信情况实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差异化交纳,降低交纳比例,减轻企业负担;五是鼓励对简单小额工程项目免除投标保证,各行政监督部门落实配套措施,对各自领域的简单小额工程进行了界定,方便招标人应用。
在提升交易服务水平上持续用力。一是制定完善招标文件范本。有效提高工程招标公告、文件的编制质量,确保了招标过程更加科学、严谨和规范。二是督促金融监管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制定保证金操作指引,并在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对外公布。三是实现“电影院选座式”交易场地远程自助预约。提高了公共资源服务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流程再优化、效率再提升。四是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以意见建议征集倒逼改革,以问题牵引方向,不断改进管理、提升服务。
在畅通异议投诉渠道上持续用力。一是扩宽异议、投诉渠道。多渠道公布相关投诉受理单位信息、联系方式和相关异议投诉书格式,可通过CA渠道递交投诉书;二是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明确投诉处理职责分工,最大限度提高案件办结率;三是建立投诉超时受理处理约束及受理部门绩效考核联动机制。实行日报告及会商制度,根据处理事项的难易程度及处理进度,及时提醒督导办理人,确保投诉事项法定受理和处理办结率“双100%”。
在创新行政监管模式上持续用力。一是推行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搭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对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归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二是全市开展建筑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标后评估。将招标投标流程、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性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及时公开检查状况;通过标后评估,对评标结果的合理性及当事人招标投标行为的规范性和适当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三是探索实行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创新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依法赋予招标人定标权,促进了行业创新发展。
来源: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