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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招标采购师(高级)职业技能培训认证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7-26 10:21:11

各相关单位:

《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修订均强调还权于招标人(采购人),强化招标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尤其强调通过加强事前培训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通过行业自律做好对人员能力的考核评价。

为服务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后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提升,特组织开展招标采购课程学习及高级招标采购师课程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机构

报考的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颁发《招标采购师(高级)》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www.nptb.org)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立的综合性职业标准开发机构,主要承担国家新职业标准研发和推广任务,开展培训鉴定实验项目和课题研究,进行新职业教材和课程设计。


二、培训特色

(一)政策篇:“两法”修订情况介绍

1.《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分析

(1)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突出问题

(2)明确招标人五方面的自主权

3)强化招标人四方面的责任

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人公示等内容大幅增加

5)允许特殊项目在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前先行招标

6)取消对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备案要求

7)区分不同情形适当缩短投标期限

8)大幅缩短中标后订立书面合同的期限

9)严禁招标人擅自终止招标

2.《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亮点分析

(1)扩大了政府采购范围,延伸了集中采购外延

2)增加讲求绩效原则,提出绩效管理要求

3)细化政府采购当事人、其他参加人

4)丰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5)强化采购需求管理

6)优化和调整采购方式

7)区别公开竞争和有限竞争

8)健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二)实战篇:招标项目全流程案例分析

1.选择代理机构需要注意的问题

2.怎样合法合规地设置资格条件

3.技术参数、评分因素及标准设置怎样才合理

4.投标文件接收中的注意事项及拒绝接收、否决投标的情形

5.开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及开标异议的防范措施

6.确定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

7.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履行的注意事项及案例分析

三、培训受益

1招标采购师(高级)证书填补了招标代理资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取消后,对企业实力、人员能力考核评价缺失的空白,证书编号和持证人身份证号相对应,一人一号,考试成绩、证书编号通过实验基地网站网址www.nptb.org查询

2)资深专家与学者倾力打造的高级招标采购师课程,帮助招标采购相关各方学习最新政策,提升业务水平,并从实际案例分析中获取经验教训,在未来的招标采购及代理活动中获益;

3)持证人可优先参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举办的招标采购政策和实操技能的系列培训;协会将从实际能力和继续学习双维度对持证人进行跟踪评价。

四、报考流程

1.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审核--缴费--参加培训--统一时间线上考试--通过取证--未通过补考(再未通过退费);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一般为每月底最后一个周六)。

2.样证



五、 收费标准:

1.协会会员单2899/人,非会员单位3899/人。(含培训、考试、证书等费用)

2.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账    号:37050161090800000874

六、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并提交相关材料

1照片格式要求:小2寸白底免冠照电子版一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一份(高清)

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sdsggzyjyxh@163.com,我们将按报名顺序两天内与您联系确认报名。

联系人:李彤 0531-86196281  18615506793

七、其他事项

 

附件:招标采购课程学习暨高级招标采购师认证培训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