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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营商环境发展报告发布,招标投标规范治理有力有效

发表时间:2026-05-12 14:20:51

编者按:

5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报告》全景呈现我国改进提升营商环境的显著成效,集中展示我国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创新举措。《报告》指出,招标投标规范治理有力有效,“人工智能+招标投标”应用场景不断拓展。

《报告》按照企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分5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进入市场”;第二部分“要素保障”;第三部分“经营环境”,重点介绍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秩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健全信用基础制度规则等方面情况;第四部分“纠纷化解”;第五部分“企业退出”。

以下为《报告》第三部分“经营环境”节选↓↓↓

报告节选:

2025 年,中国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规范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秩序,完善监管执法方式,加强知识产权、纳税、跨境贸易等重点领域服务体系建设,以不断优化的经营环境持续助力各类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一)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全国统一大市场“ 四梁八柱”基本建立。根据“五统一、一开放”(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 ,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基本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制度规则。聚焦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全年依法审查法规规章2508件。

综合整治“ 内卷式”竞争成效初显。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明确招商引资“红线底线”。综合治理价格无序竞争,发布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制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引导经营主体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强制性国家标准供给力度,发布能耗能效、污染物排放、安全生产、产品安全等方面强制性国家标准353 项,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市场。加强质量认证领域行政监管,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联网核查,开展虚假认证整治等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行业秩序持续规范向好。

公平竞争治理精准有效。《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出台,针对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等问题细化66项具体审查规则,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抽查问题发现率1.9%,较2024年下降 0.2个百分点。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全年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27万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立案调查96件,纠治了一批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办结公用事业、医药等重点领域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22件,罚没款总额6.5亿元,查处了一批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垄断行为。出台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2025年依法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687件,平均受理时间16.61天、审查时间 25.39天。

(二)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秩序 ,保障公共资源“公平善用”

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加快招标投标法修订进程,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合规指引》。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统一全国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库共享技术标准。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 ,搭建全国招标投标移动数字证书(CA)互认网络,企业综合投标成本降低40%以上。2025年,指导各地发布招标计划22.9万件,公示招标文件7.4万件;中标企业总数超68.9万家,同比增长13.0%,民营企业中标项目数量占比达76.2%,市场活力持续增强。

招标投标规范治理有力有效。组织评标专家动态清理,在2024年集中清退3.4万名专家的基础上,2025年又清退5000余名专家,各地已查实的违法专家已全部清理出库。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组织各地深入排查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专家乱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一批顽瘴痼疾逐步得到解决。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犯罪的代表性案例,组织各地公开曝光案件1100余件,形成有力震慑。

“人工智能+招标投标”应用场景不断拓展。运用人工智能技术(AI)开展智能评标、围串标识别和招标文件合规检测,压缩违法操作空间。在招标环节,运用 AI 检测招标文件,自动识别排斥限制竞争的不合理要求,截至2025年底, 已累计检测招标文件6.2万份,发现并纠正各类违规行为3.6万次,有力保障了投标企业公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环节 ,运用 AI 排查投标企业特征信息雷同、异常投标行为、专家异常打分倾向等隐蔽问题,穿透式发现违法串通行为,截至2025年底,已在2.9 万个项目中发现5090条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发现的问题线索,有力支持监督部门提升监管效能。在评标环节 ,运用 AI 分析招标需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度 ,开展辅助评标或生成评标结果后由专家复核确认,推动由“人评”逐步向“智评为主、人评为辅”转变。2025年,智能评标模型已在772个项目中付诸实践,有效提升评审效率、降低人为干扰、保障公正评标。

政府采购市场更加公平开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印发实施,明确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并对内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给予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通过加强采购人需求管理、明确识别异常低价投标标准、压实评审委员会审查责任等措施,引导供应商合理报价、良性竞争。保障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份额,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超70%。

政府采购问题治理纵深推进。聚焦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突出问题,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并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提高专家入库门槛并要求提供从业经历证明,建立动态核查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在库评审专家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引导专家依法履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评审环境。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 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实施。针对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集中纠治,2025年查纠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案件5.7万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收费案件5918件。全国涉企行政检查的精准度和质效大幅提升,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发现问题比例提升18.5个百分点。

规范行政执法常态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颁布,印发全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制定出台行政裁量权基准137个,推动各地出台规范执法标准的制度措施330余项,逐步形成规范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快建立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允许收费。推进涉企收费监测预警信息化,将5200余家企业监测点纳入监测系统。《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制定出台,清晰界定违法所得内涵并确立认定规则,精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更加有力。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监督活动,推动行政机关提升涉企执法水平。2025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1万件,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案件6431件。针对涉企行政执法共性突出问题,2025年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42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63份,从源头推动完善制度、改进执法。强化检察监督 ,2025年办理涉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000余件。

(四)健全信用基础制度规则 , 守信激励导向更加鲜明

信用基础制度不断夯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印发实施,部署构建覆盖各类主体、制度规则统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推动专项法律法规纳入信用条款 ,全国27个省份出台信用条例,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强化信用标准建设,截至2025年底已发布国家标准78项,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信用服务机构管理、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支撑。

信用修复更加协同。《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继印发出台,进一步明确失信信息分类标准,推动“信用中国” 网站与相关部门、地方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同步更新修复信息。截至2025年底,“信用中国” 网站累计完成210万条失信信息修复。《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出台,将抽查检查结果负面信息等纳入修复范围。

“信用代证”全面推行。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资质审核等公共管理领域充分使用信用报告,大力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信用代证”),实现“ 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截至2025年底 ,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已全部开通“信用代证”服务,累计为企业和自然人出具专项信用报告超120万份、替代证明数量超4400万个,持续释放惠企便民红利。